根据学院有关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精神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评议,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我系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人选为:
班 级 姓 名 班 级 姓 名 班 级 姓 名
1221131 高媛媛 1221132 李 康 1221141 安心宇
1221142 闫 莹 1221142 郑 慧 1221171 梁小婷
1221172 恩晋鸿 1321111 邱翠娟 1321112 梁 瑾
1321121 李 晓 1321121 胡俊吉 1321122 马 玥
1321151 王 艳 1321152 丁 琳 1321152 张 秀
1421111 姚艳阁 1421112 秦伟玲 1421121 陶子越
1421122 常培培 1421151 毕慕恬 1421152 杨超群
公示三天。如对拟定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2015年10月14日18:00前向设计艺术系学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566884,3566874。
特此公示
设计艺术系
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