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有关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精神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班级评议,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我系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人选为:
班 级 姓 名 班 级 姓 名 班 级 姓 名
1521111 张昕慧 1521112 徐文静 1521113 李婷婷
1521114 马凯慧 1521121 窦艳茹 1521122 刘晓琴
1521151 刘 芳 1521152 魏玉洁 1421111 刘 畅
1421112 王莹莹 1421121 程 雪 1421122 王振环
1421151 任琦菲 1421152 杨超群 1321111 梁 甜
1321112 胡根旺 1321121 胡俊吉 1321122 李 佳
1321151 王 艳 1321151 周 诠 1321152 张 秀
公示三天。如对拟定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2016年10月14日18:00前向设计艺术系学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566884,3566874。
特此公示
设计艺术系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