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定精神要求,经学生本人申报,设计艺术系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我系拟定国家奖学金申报人选为:132112115班李晓同学,公示五天。如对拟定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2016年9月12日18:00前向设计艺术系学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3566884,3566874。
特此公示
设计艺术系
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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