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当前位置: 本系首页 > 党群工作 > 理论学习 > 正文

[转发]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7-04-28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2017年五一、端午“两节”将至,毕业季也即将到来,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高全院干部职工服务师生的质量,以优良党风促师风带学风,结合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7]15号)要求,院纪委决定在全院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实施,学院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晓红(纪委书记)

    成员:申永生(纪委副书记)

         刘  刚(党政办主任)

         李岸巍(财务处处长)

         徐保强(审计处处长)

         彭姝丽(工会副主席

         张利刚(后勤保障处副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纪委办公室。

    二、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要严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大办婚丧喜庆等重点问题,特别是隐形变异问题。

    (二)督促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组要督促各级党组织、院属各单位主动扛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督促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既管人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

    三、检查时间

    2017年4月28日——5月31日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

    院纪委要在“五一”假期前在学院电子政务和纪委网中及时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并印发相关文件发送至各总支和直属党支部。

    院党委要在两节期间的党委常委会上,集中学习省纪委驻厅纪检组(晋驻教纪函[2017]15号)文件精神,研究《太原工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双随机督导检查办法》,进一步使监督检查常态化。

    (二)教育自查阶段

    4月29日至5月31日进行教育自查,各单位要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自查方案,开展学习教育,及时开展自查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以优良的作风立德树人。院纪委将邀请驻厅纪检组领导对全院科级及以上干部、全体思政教师、辅导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学院各单位要于6月6日前向院纪委办上报教育自查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

    监督检查组将按照《太原工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双随机督导检查办法》的要求在5月31日前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组织座谈、随机抽查、接受举报、查阅账目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

    院纪委办在监督检查期间要按时梳理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线索,接听举报电话,查看学院纪委意见箱、电子邮箱。如有情况,及时向驻厅纪检组报送发现的问题线索。6月9日前,形成全院的监督检查报告及时上报驻厅纪检组。

    (四)“回头看”阶段

    6月1日至放假前,监督检查组进行“回头看”工作,看是否存在禁而不绝、纠而又犯的现象,看是否存在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现象,看是否存在安排部署走过场、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现象等。

  

中共太原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jw.tit.edu.cn/info/news/nr1/1311.htm